【勞動部硬得起來嗎?】
印尼政府單方決定明年一月起,要求約8-10萬元印尼移工安置費用,轉由雇主負擔。我國聘用印尼看護工的大多是重度失能者的雇主,這筆費用對於雇主是很大的負擔,更或是負擔不起。
但勞動部的反應始終慢吞吞,連我在立院質詢時,勞動部長許銘春還是不斷跳針,重複說「在協商中」,但是卻說不出任何具體進度與因應措施。
印尼政府要求海外雇主負擔移工安置費,這筆費用共約8-10萬元,包括來回機票、工作簽證、仲介服務、換護照、體檢、保險與住宿等。意即台灣雇主還沒聘到移工前就要先付出8-10萬元,而移工到台灣如要求轉換雇主或者逃跑,雇主還得再付一次8-10萬元給仲介才能申請新移工。
且若引進的移工不適任,又將衍生不知找誰退費的問題?而且其他來源國如越南、菲律賓與泰國是否亦將比照辦理?因此,政府除了在與印尼政府雙邊溝通時,必須確保勞雇雙方法律地位平等、契約權益相等之外,也必須盡速提出相對應的政策配套作為因應。
但勞動部對於印尼政府這項政策的反應不但慢半拍,而且與印尼的協商毫無具體進度,令人不得不懷疑勞動部真能保障台灣雇主的權益嗎?
從勞動部這二個多月來對此事的被動處理,以及消極的回應態度,我們雖然願意相信勞動部為保障台灣雇主權益的努力,但我們同時也質疑許銘春所聲稱的「努力」,到底夠不夠力?
全文詳見 鄭正鈐/Yahoo論壇 https://yns.page.link/UF4sv